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公司股东为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大连普湾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3:7。公司住所为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普湾广场一号,法定代表人陈亮。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县域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开发、投融资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公司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党群办公室)、财务中心、信息运营部、风险控制部、投资发展部、金融事业部、规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成本合约部10个部门。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叁级资质,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现有控股、参股企业12家,员工400余人。截止2018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为658.9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14.36亿元;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8亿元,利润总额1.33亿元,净利润0.84亿元。
作为大连普湾经济区(原普湾新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公司以高效的管理团队为依托,凭借资源与地域优势,为普湾经济区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已成为普湾相关业务领域的领军企业。随着普湾经济区融入金普新区一体化发展,公司对区域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营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自我要求。
金普新区已全面进入“自贸时代”,普湾经济区也迎来了新一轮开发开放的重大机遇,公司必将紧抓机遇、踏实精进、创新发展,实现国有企业的社会价值,助力区域发展。公司将立足普湾,依托金普,放眼全国,深耕细作,秉承“开拓创新、稳健经营、模式灵活、多元发展、效益优先”的经营理念,结合品牌优势、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经验,将公司建设成为一流的经营理念、一流的企业文化、一流的人才队伍、一流的核心竞争力、一流的盈利能力的“五个一流”的规范化、规模化、集团化、综合型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