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兆利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3年6月,曾用名为日照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主要以经济类法律业务为主。现设有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业务部和综合业务部。本部门现有律师10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平均年龄35岁,经验丰富,有责任感,坚决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并取得了一系列荣誉,如下:
本所自93年成立以来,多次受到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表彰,并获得“山东省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荣立集体三等功。本所律师丁肇利、郭斌、程钢曾应邀为市政府主办的首届日照房地产博览会和首届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专向法律顾问,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丁肇利律师还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嘉奖四次,并被评为“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最佳干警”、“日照市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及首届”日照市十佳律师”。
本所曾先后受聘于日报社、日照公安交警支队、山东证券有限公司日照营业部、山东凌云集团公司、日照市新大陆集团公司、日照土地开发局总公司、新市区建设银行、东港区规划建设设计院、东港区林业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本所基础设施完善,办公场所宽敞明亮,人均近30平米,一系列先进快捷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